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供应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K1408010002024000013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万荣轩祥汽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农民街新建北路三和祥以北100米路东
五、基本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采购金额(129025元)5‰的罚款645.13元、没收违法所得1236.56元,合计人民币1881.69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 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29日)。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运城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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