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陵川县职业中学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陵川县职业中学校
2、地址:陵川县城望洛北路375号
二、基本情况
根据陵川县审计局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通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2017年、2019年政府采购事项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的“2017年焊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019年学校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警告。
四、处罚日期
: 2025年04月03日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陵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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