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14080001591928940102二、项目名称:
运城市水务局职业中介服务采购三、采购日期:
2019年12月25日四、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运城市迅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19号 |
| 2 | 山西金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北城街道人民北路1950号理想创业大厦8F024-025A |
五、基本情况
2019年运城市水务局组织《运城市水务局职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活动中,迅达公司同时制作本公司和金牌公司的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相关当事人的投标行为属于串通投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发现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诚实信用教育,要求其进行整改,请相关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运城市财政局。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运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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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财政局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