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K140001000202400121,第五包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山西省省本级和太原市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古交市东曲鑫兴源汽修服务部
住所:古交市滨河北路看守所后
被投诉人: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太原市坞城路50号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报价相同却被随机淘汰,采用的何种随机淘汰方法不明,随机淘汰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缺失。投诉事项2:部分供应商以异常低价入围,其报价明显不具有合理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取消古交市鑫昌宏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山西阿福汗科技有限公司的入围资格并撤销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