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1992025ATP00038
二、项目名称: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本级)实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区一栋三楼
被投诉人 1 :太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太原市侯家巷19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格林花园3号楼1单元12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025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本级)实施项目,采购文件里面将“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一个年度内签署且完成的2个同类业务合同(扫描件),且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指同一业务合同内容中须包含米、面、油”作为资格条件,是为某些商超或专业从事粮油批发的供应商,量身定制的资格条件,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太原市财政局
202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