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2992024ACS00602
二、项目名称
大同市实验小学文博分校普通教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同市开理贸易公司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庆周路南端兴周里小区6楼4层
被投诉人1: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209号
被投诉人2:大同市实验小学文博分校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御东兴平街685号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集采机构回复中标单位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无法予以认定,但是也没有后续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投诉事项2:评标过程缺乏公平、公正。投诉事项3:中标标的物交互式平板、展台、严整匹配黑板的制造商“深圳快乐柠檬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货物的制造能力,不能满足采购需要。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认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和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