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25-02-21 10:51:47

一、项目编号

1499002024AGK02995

二、项目名称

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器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跑体育互联网(武汉)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银久科技产业园(二期)第一幢18层1号

被投诉人1:太原理工大学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被投诉人2:山西同昇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402室

相关供应商山西隆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平阳路426号大和昌业810室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山西隆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进新公司,投标文件中业绩合同为虚假材料或评标委员会未按评分标准评审。同时所属行业与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业不相符,营业范围不涉及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投诉事项2:投诉山西数擎科技有限公司、太原中盈科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隆进新公司三家公司涉嫌串通投标;投诉事项3:本项目预算330万元,武汉物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演公司)投标报价110万,其他6家供应商报价均高于259万元,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物演公司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因为物演公司异常投标价格没有合规处理,各供应商价格差异很大,但是分数上几乎没有差距,致使最后全凭主观分决定中标供应商;投诉事项4:本次评标委员会中采购人代表(和栋材)为非采购单位人员,且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没有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同时和栋材是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人员,且参与此次项目的具体评标工作。故投诉采购人代表身份的合法性以及此次评标过程的公平合法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4不符合投诉条件,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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