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7292025CGK00005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中医院新建项目信息化项目建设
三、采购日期:2025-02-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数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小店区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
被投诉人 1 :灵石县卫生健康体育局
地址:灵石县政府大院
被投诉人 2 :山西中大国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平阳南路龙兴街万立科技大厦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分细则将价格部分分值设定为10分,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2:“评分细则中关于投标人业绩的规定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及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涉嫌歧视、限制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4:“该项目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应依法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二、四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 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故投诉事项一、三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灵石县财政局
2025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