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2992024AXJ00543
二、项目名称
大同市民政局困难群众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区一栋三楼
被投诉人1:大同市民政局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文瀛湖办公楼
被投诉人2:山西永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文兴路801号(大同市公安局西门对面往北300米)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大同市民政局困难群众慰问品采购项目在评审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的规定,是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山西永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改正;介于中标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要,对采购结果未产生实质性影响,采购活动继续执行,采购结果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