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怀仁市财政局 2025-02-07 15:46:34

一、项目编号:1406812024AGK00088         

二、项目名称:怀仁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及设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2-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鹰潭曲发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工业园区鹰南大道龙岗光电科技园(红井电子)13号厂房            

被投诉人 1 :怀仁市医疗集团 

地址:山西省怀仁市怀安大街54号(新址:怀义东街怀仁市人民医院(新院区)) 

被投诉人 2 :怀仁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地址:怀仁市财政局一楼东侧 

五、基本情况

      怀仁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受怀仁市医疗集团委托组织怀仁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及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第二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并分别于2024年11月27日、12月5日、12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暂停公告。12月4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怀仁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提出质疑。12月5日,怀仁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质疑答复函回复称公示型号问题为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虽变更公告后将型号一栏删除,但是失误导致 公示出来的产品型号充分说明其产品是已经内定的品牌型号。其技术参数有明确的指向性,完全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采购人应当合法合规确定采购需求。
投诉事项2:采购代理机构于12月5日最后一次发布对技术参数的变更公告。根据法律规定,技术参数实质性的变更是将直接影响投标人产品及价格的重要澄清文件,从澄清文件发布到开标时间不得少于15天。而本项目时间不足15天,应顺延开标时间。投诉事项3:若此项目依旧正常进行,可依据中标公告及公示合同作为实质性的依据。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实,本项目于2024年11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原定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采购代理机构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暂停公告,该项目并未如期开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如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人认为重新修订的采购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进行质疑、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怀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怀仁市财政局            

 2025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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