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6022024AGK00084
二、项目名称:文物库房环境和珍贵文物保存微环境改善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4-11-1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郑州枫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园C901
被投诉人 1 :朔州市朔城区崇福寺文物保护所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东大街
被投诉人 2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
相关供应商: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305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对质疑回复内容不满;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承诺;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报价明细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在备注一栏没有填写内容;投诉事项4:此次评标存在不合理、违规行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中标单位存在内部串通行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明细表为自行编制内容,无固定格式要求,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朔州市朔城区财政局
2025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