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吕梁市离石区医疗集团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11022024CGK00180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吕梁市离石区医疗集团
2、地址:离石区永宁西路201号
五、基本情况
吕梁市离石区医疗集团在实施吕梁市离石区智慧医疗数字化公共平台(项目编号:1411022024CGK00180)过程中将服务器和数据专线委托给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第三款“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我局对该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吕梁市离石区医疗集团限期改正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离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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