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6992024AGK00135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中医医院信息化升级扩展病历评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皓涵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南路46号(太原办事处)
被投诉人 1 :朔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振华东街1号
被投诉人 2 :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市府街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1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发生实质性变化,应终止本次招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中采购标的共计58 项,变更公告仅取消了部分采购标的的采购任务,主要采购标的并未发生变化,笔记本电脑采购任务的取消减少了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影响到供应商的权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朔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朔州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