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泽州县财政局 2025-01-23 16:31:53

一、项目编号:1405252024AGK00157         

二、项目名称:泽州县医疗集团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  

三、采购日期:2024-12-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中意骄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1幢6层646室            

被投诉人 1 :泽州县医疗集团 

地址:晋城市城区新市西街1917号 

被投诉人 2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城区迎宾街文峰新区2号楼1单元702室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乐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澜路17号富通海智科技园5栋1202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综合泽州县医疗集团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要求必须采购国产设备,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符合投标货物名称的只有三个厂家,即世纪亿康(天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宝锐生物科技泰州有限公司、长沙可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若我方符合性审核不通过,则我方认为该产品除我方之外,符合“投标货物名称”的实际投标响应不足三家,应予废标。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1.4要求提供所需耗材报价。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配套耗材为体外诊断试剂,公司资质经营范围需满足6840(含诊断试剂),佳远商贸黑龙江有限公司和河南省润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质都不符合,不具备投标资质,不能提供给医院耗材,设备采购后不能正常使用,属于医疗资源浪费,我方认为实际投标响应不足三家,应予以废标。经审核,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报价,并非生产厂家;所需耗材并不是该项目采购招标内容,该项目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泽州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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