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临汾市财政局 2025-01-24 12:01:45

一、项目编号:

1410992024AGK00407

二、项目名称:

临汾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太原则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A座清青创公司众创空间第44号

被投诉人 1 :山西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32号华宇百花谷D座1506号

被投诉人 2 :临汾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益民路17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深圳中安智能实验室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现场执法记录仪,品牌:警王、型号:DSJ-JWFG5A1,为虚假响应;属于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投诉事项2:招标公司《山西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司的质疑函后,无视我司在质疑函中提供的充分且确凿的证明材料,坚持回复称中标公司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公司这种罔顾事实、偏袒中标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招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受理后,经过查看项目招标文件并结合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精神,处理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该项目予以废标。鉴于该项目已废标,投诉事项1,2不再受理。 


临汾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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