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太原则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A座清青创公司众创空间第44号
被投诉人 1 :山西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32号华宇百花谷D座1506号
被投诉人 2 :临汾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益民路17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深圳中安智能实验室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产品现场执法记录仪,品牌:警王、型号:DSJ-JWFG5A1,为虚假响应;属于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投诉事项2:招标公司《山西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司的质疑函后,无视我司在质疑函中提供的充分且确凿的证明材料,坚持回复称中标公司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公司这种罔顾事实、偏袒中标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招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受理后,经过查看项目招标文件并结合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精神,处理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该项目予以废标。鉴于该项目已废标,投诉事项1,2不再受理。
临汾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