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2992024AGK00493
二、项目名称
同财社〔2024〕96号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建高地、兜网底、提能力”强医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国家建设项目第三批)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克里斯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锦绣大街269号晋德帮医药物流园区三号库2号位C7
被投诉人1:山西雁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曹夫翰林苑C区5号楼底商
相关供应商:重药控股山西康美徕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86号1幢1-2层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激光治疗机参数中第1条功率:功率≥50W,1W步进可调。中标公示中麦迪施型号:LaserProD810不满足此条参数。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激光治疗机参数第7条提供光纤型号:≥2种,包括400微米及600微米,中标产品中没有这两种光纤。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以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