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孝义市财政局 2025-01-21 09:53:23

一、项目编号

:1411812024AGK00324

二、项目名称

:孝义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新风系统购置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温州雅成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新桥头真2幢402室

被投诉人1:孝义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山西省吕梁孝义市党政大楼

被投诉人2:山西中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堡街华晋大厦14层

 

四、基本情况

温州雅成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山西中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孝义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新风系统购置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11812024AGK00324)的质疑答复不满,向孝义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投诉人事项1:对于质疑事项1(投标人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远大”品牌的制造商不符合“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回复,我公司不予认可。“远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事实上的大型企业,“远大”品牌的制造商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应被认可。

投诉人事项2:对于质疑事项2(评分不公,有压分偏袒中标人的嫌疑)的回复,我公司不予认可。我们坚持认为评分不公平,专家打分偏向中标人。

投诉人事项3:对于质疑事项3(本次项目存在明显指向性,排他性。2023年-2024年的三次采购中,中标品牌均为“远大”品牌。严重怀疑存在利益输送)的回复,我公司不予认可。我们坚持认为,三次项目均为同一品牌中标,存在暗箱操作,有利益输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此项目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新风系统主机、智能控制平台及信息收集软件制造商为远大洁净空气科技有限公司,由其所在地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复函证明该公司为小型企业;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出具的关于反馈中小企业认定函认定远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远大洁净空气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类别,投诉人投诉事项1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孝义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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