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清徐县财政局 2025-01-20 11:37:05

一、项目编号:1401212024ACS00115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东马峪幼儿园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4-12-1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辽宁裕厨厨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云集东巷33号(5-5-2)            

被投诉人 1 :清徐县马峪学校 

地址:清徐县马峪乡西马峪村八一路 

被投诉人 2 :山西中晋儒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平阳南路儒商大厦1号楼14层1405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公告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防火阀,所填报的制造商为:山东省博兴县东瑜厨业有限公司,依据《消防产品目录的通知》,本次采购的防火阀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经核实查证,填报的山东省博兴县东瑜厨业有限公司不具有生产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第五条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可以理解为中标公告中防火阀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予以废标处理。且《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制造商并未对真实性负责,其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清徐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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