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临汾市中心血站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10992023ACS00213等二、项目名称:
三、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临汾市中心血站
2、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西路F区1号楼
四、基本情况
在我局对2022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临汾市中心血站血液酶免检测试剂(复检)购置项目”项目(项目编码:1410992023ACS00213)等15个一般货物采购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违反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五、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临汾市中心血站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六、处 罚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临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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