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DZFCZC-2021040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瀛湖街道御河东路东方名城一期892号
五、基本情况
在大同市新荣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村控智能水表安装项目(项目编号:DZFCZC-2021040)政府采购过程中,山西德正方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出售招标文件过程中,报名资料资格审核把关不严。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元。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新荣区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