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99002024CGK02751
二、项目名称
山西省荣军医院电子病历四级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数园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3层33号
被投诉人:山西中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平阳路创业街口124号睿鼎国际6层
采购人:山西省荣军医院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黄陵街道荣军南街1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应依法受理质疑,并对质疑事项依法作出答复。2,评分细则中关于投标人业绩的规定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3,招标技术部分的评审因素对潜在供应商存在歧视待遇,其要求的软件著作权、电池跌落检测报告涉嫌指定特定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关于被投诉人应依法受理质疑的内容、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关于被投诉人对质疑事项未依法作出答复的内容、投诉事项3成立,其中投诉事项3的成立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