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11822023BCS00195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街道
五、基本情况
近期,我局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中发现,在体育场篮球场地新增遮阳棚和看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411822023BCS00195)中,你公司与中标供应商山西杰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缴纳账户IP地址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属于恶意串通”的规定,你公司与中标供应商山西杰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构成恶意串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综上,你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1913885元千分之十即19138.8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汾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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