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明点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
地址:太原市西宫西街1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东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7号88幢6层蒲公英公司众创空间第6078号工位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中标供应商山西东翔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凭空捏造制造商信息,主观恶意夸大制造商的规模及实力,虚假响应,谋取中标。经审查,本机关依法受理了该投诉。受理后,我们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审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太原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