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9282024CGK00039
二、项目名称:五寨县中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0-2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48号新岛科技园 A 座708室
被投诉人 1 :五寨县中医院
地址:五寨县南峰街
被投诉人 2 :山西城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兰亭荟3号楼8层820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我公司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认定我公司投标无效缺乏依据。2、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未依法披露相关信息。3、中标供应商山西玛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以虚假信息中标,应将其评为无效投标。4、依据评审专家称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一体式计算机,若评审专家所称属实,那么本项目采购方式违法违规,应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投诉人以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五寨县人民政府或忻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五寨县财政局
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