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05992024AGK00269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2、地址: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1889号
五、基本情况
我局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委托山西兰花真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道路清扫保洁能力提升项目》(包号:第一、第二包;项目编号:1405992024AGK00269)存在招标文件编制和采购过程违法违规情形。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六)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项、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2、给予警告。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晋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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