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9992024AGK00149
二、项目名称: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市级救灾物资增储采购项目包1(以下称本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1-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厦门金海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2栋604-2
被投诉人 1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6号
被投诉人 2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
相关供应商:河南泓硕棉纺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662号二号院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质疑答复函》未提供具体的扣分原因和扣分理由,未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依法质疑答复。投诉事项2:评标专家及采购人代表明显存在未依法公平、公正评审,对投诉人的投标文件明显存在应当依法给分的未给分,不应该扣分的进行扣分,导致政府采购不合理、不合法的他人高价中标,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影响投诉人中标资格,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投诉事项3:河南泓硕棉纺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数据造假,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1、2、3。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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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