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对阳泉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执业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考核,主要包括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共抽取城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开展的5个采购项目进行书面审查,在检查过程中客观、如实、完整的记录检查情况。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城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共执行采购预算总额904.32558万元,完成采购预算总额876.683万元,节约采购资金27.64258万元,节约率为3.1%。2023年度共组织采购项目5个,其中竞争性磋商项目4个,公开招标项目1个。
2、存在问题:1.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保证金交付方式;采购公告中,采购内容描述不完整;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中,未填写日期。
2.采购工作人员配置不足,存在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相对较弱现象,需加强培训。
六、考核结果
对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评定: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国家颁布的政府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较为熟悉区本级单位集中采购业务代理,较好地完成了区本级单位集中采购业务代理工作,但在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能力提升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上应进一步加强,综合检查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