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1.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3.集中采购业务采购质效和用户满意度情况
4.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执行情况
5.询问、质疑和配合投诉答复情况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7.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考核方法
2024年2月-3月,我局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行财股工作人员及两位政府采购专家组成),在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抽查、书面审查、调查反馈等方式实施检查。本次考核随机抽取了10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审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1.2022-2023年度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2022年,我中心采购项目共35次,其中公开招标24次,竞争性磋商5次,单一来源3次,竞争性谈判1次,框架协议2次。预算金额7848余万元,中标金额7286余万元,节约资金562余万元;2023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共16次,其中公开招标13次,竞争性磋商1次,单一来源2次。预算金额为2528余万元,中标金额为2463余万元,节约资金64余万元。
2. 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在日常采购中,努力学习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性措施。全年服务质量、信誉状况良好,不存在违法违规采购行为,采购效果整体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属于集采机构责任于采购人共同责任的问题
1、采购需求符合性内容“星号项”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
2、评审因素不细化量化,有区间分的未量化到区间内;
3、采购需求不完整、不详细;
4、大多数项目采购人均未出具政府采购验收证明书。
六、考核结果
结合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太原市尖草坪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为目标,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工作目标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求真务实,努力创新,圆满地完成了2022年—2023年的招标采购和其他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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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