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需求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队伍建设情况;服务质量;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考核、调查反馈等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审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2023年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91个,其中公开招标6个、竞争性磋商72个、单一来源13个。完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166.74万元,合同金额16671.20万元,节约资金495.54万元,资金节约率2.89%。
2、存在问题: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作情况方面: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政府采购文件归档不完整;未督促、协助采购人与供应商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普遍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在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内发布合同公告。在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方面: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考核结果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考核得分为80.1分,考核结果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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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