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东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09312023CCS00011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东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下元街道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寰宇天下4幢4层0401室、0402室、0403室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保德县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项目编号1409312023CCS00011 )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山西东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未按规定编制磋商文件;2.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3.音像资料档案不清晰。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第四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山西东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保德县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