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太原市财政局 2024-12-19 10:33:56

一、项目编号:

1401992024AGK00759         

二、项目名称:

太原市环卫产业管理中心除臭药剂、灭蝇药剂公开招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太原市鑫腾飞灭蟑螂灭鼠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东头道巷10号商铺D01号            

被投诉人 1 :太原市环卫产业管理中心 

地址:太原市旱西关街56号 

被投诉人 2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技术评分商务资信业绩(10分):提供近三年内同类业绩案例,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该设定: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40条和《政府采购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第五条规定,属于变相的营业收入要求。2、将“业绩”设定为评审因素,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18条的规定,因为依据18条规定“业绩”属于资格条件范畴内容。投诉事项2: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技术部分:1、组织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提供的组织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时间(至少包含时间节点,符合采购人要求);②实施计划及进度保障;③货物的供应及运输(货物的货源保证、装卸、运输、摆放要求以及货物特定的技术要求、方案等);④供货检验(包装要求、货物数量、名称与合同清单一致);⑤服务人员驻场安排、设备配置情况、工作部署安排;⑥供货质量保障及风险管控;⑦应急措施;⑧验收方案等。组织实施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全面的得2分。组织实施方案各项内容与项目实施不相适应或不完善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售后服务保障:(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目标;②质保期、质保期内的具体措施;③安全保障措施、④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全面的得2分,方案内容与售后服务需求不相对应与项目质量保障无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在满足采购需求“服务人员配置”的前提下,投标人提供“人员配置情况表”,表格完整,职责分工明确且人员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以上“评分标准”的下划线内容的设置存在未细化、未量化以及不明确问题,采购需求设定存在笼统、概念化。该情形属于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九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四款和第六十八条第(七)项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太原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