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场地设施、专业人员设置、人员技能、业务培训、政府采购文件归档情况。
2.采购程序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执行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公告采购信息及结果、抽取评审专家、组织采购活动、采购资料备案情况。
3.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和业绩。主要包括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代理服务、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督促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质疑、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度等情况。
4.执行法规和遵守纪律。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廉洁自律制度制定及执行、政府采购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四、考核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实证资料等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2023年,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能够紧密结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形势和特点,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努力提升采购效率,积极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区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 2023年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受理政府采购项目5项,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的事项圆满完成采购任务。累计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051.79万元,成交金额980.05万元,节约金额71.73万元,节约率6.82%。
2、存在问题:一是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文件档案资料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熟悉掌握全流程电子化系统业务操作。四是未能及时督促采购人完成合同和履约验收的公告。五是信息公告不完整。1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未按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组通过各项考核指标量化综合打分,最终得分91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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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