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以及省财政厅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我单位对阳泉市矿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包括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采购活动开展和执行情况、职业素养和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四个一级指标环节。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实证资料等方式进行,在检查过程中客观、如实、完整的记录检查情况,同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被检查单位开展评价工作并详细记录评价结果。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2023年度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1、矿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共执行采购预算总额395.1万元,完成采购预算总额387.2218万元,节约采购资金7.8782万元,节约率为2%。2023年度共组织采购项目3个,其中竞争性磋商项目2个,竞争性谈判项目1个。
2、矿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同时,采购中心注重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并逐步制定并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能够在受理委托权限范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操作和优化管理。
(二)存在问题
1、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需进行不断的完善;
2、采购工作人员调动频繁,存在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相对较弱现象,需加强培训;
3、单位招标基础设施不健全,还需不断完善。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综合评价:阳泉市矿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考核得分为89分,考核等次为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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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