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11242024AGK00104
二、项目名称: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清运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0-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 1 :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吕梁市临县城内南关街91号
被投诉人 2 :吕梁市金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恒大华府28号楼二层2003商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14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评分标准存在设置的分值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事项2: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事项3:仅要求投标人自身的业绩作为评审标准不合理。事项4:将“售后服务网点详细地址”、“本地化服务能力”设置为评审标准不合理。事项5:将“投标产品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非强制采购产品)”作为加分条件不合理。事项6:合同履行期限设置合同签订后20日内所有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不符合实际生产要求。事项7:本项目付款条件缺乏明确的支付时间点,影响供应商的投标决策和资金安排。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2、3、4、5、6、7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临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