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10022024ACS00132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2、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金殿村
五、基本情况
我局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对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农业规模化种植、收获农机设备及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10022024ACS0013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但该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法定适用情形。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上述情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尧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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