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润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10022024ACS00132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润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河汾四路锦绣华庭小区四单元202室
五、基本情况
我局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你单位组织的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农业规模化种植、收获农机设备及粮食烘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10022024ACS00132)中,存在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情形,上述评审因素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上述情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尧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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