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情况:内控制度、操作规程、业务培训、档案管理、沟通机制;
2.采购程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执行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落实采购政策、负面清单制度、发布采购信息、组织采购活动、保证金退还时间、评审专家评价;
3.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采购效率、质疑答复情况、服务态度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政府采购宣传。
4.廉洁自律情况。廉洁自律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开展、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实证资料等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2023年长治市潞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贯彻学习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采购事项代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方式执行、评审专家抽取、开评标管理等采购过程组织较为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较完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较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2023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1项,预算金额3309.82万元,合同金额3243.62万元,节约金额66.2万元。
(二)存在问题:1、采购方式操作规程不够完整,没有及时制定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操作规程。2、学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不完善。4.强化政府集中采购宣传工作不到位。未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中对政府集中采购进行多频次宣传。
六、考核结果
长治市潞州区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业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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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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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考核结果公示(1).doc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