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2132024AGK00058
二、项目名称:2024年大同市平城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创客教室、校园监控等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郡铭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与交通交叉口百盛国际1606号
被投诉人 1 :大同市平城区教育局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文昌街
被投诉人 2 :大同市晶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8号商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存在大量未依法量化情况且未量化分值占比较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征询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申请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平城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