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1992024AGK00617
二、项目名称:物理实验室设备、生物实验室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晓勤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五龙口街170号入驻(山西华夏晋元企业孵化园有限公司)155号
被投诉人 1 :太原市第三十中学校
地址:太原市水西关南街10号
被投诉人 2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山西省展览馆奇石文化城020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未经质疑直接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投诉人上传的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PDF版内容详实,响应规范,但评标委员会将其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理由是投标函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这是典型评审过程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形。另外投诉人投标报价低于中标供应商124,361元,因为本项目存在明显的竞争,评审专家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而且代理公司质疑答复罔顾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投诉人提出应予纠正和严肃处理。经审查,本机关依法受理了该投诉。受理后,我们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审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关于投诉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内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关于供应商报价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内容不成立予以驳回。
太原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