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交城县财政局 2024-11-12 09:58:03

一、项目编号:1411222024BCS00171        

二、项目名称:交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用房改造提升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骏宏宸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小墩桃园村民组88号            

被投诉人 1 :交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交城县沙河街18号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 2 :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部分评审因素未设置具体评判标准。
投诉人称:最强、较强、基本可行、基本合理、较差、不高等不属于量化指标。不利于投标人更好的响应评分标准。
投诉请求:对不合理的评分办法进行修改,重新组织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并依法组织相关政府采购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论证。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交城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

2024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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