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清徐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清徐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3.集中采购业务采购质效和用户满意度情况
4.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执行情况
5.询问、质疑和配合投诉答复情况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7.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8.上一年度考核问题的整改情况
9.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考核方法
2024年11月,我局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财政局工作人员和外聘专家组成),在县政府采购中心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抽查、书面审查、调查反馈等方式实施检查,通过随机抽取了10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其中货物类项目4个;服务类项目5个;工程类项目1个)进行重点审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1、2023年度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清徐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共执行采购预算总额9595.538825万元,完成采购预算总额9271.915278万元,节约采购资金323.623547万元。2023年度共组织采购项目39个,其中公开招标12个,竞争性磋商24个,单一来源3个。
2、清徐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各项法律制度规定组织采购活动,能够在在受理委托权限范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程序、采购政策落实、专家抽取、保证金收取退还、评审现场管理、完成时限、废标率、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档案保管等方面做到持续优化管理,规范操作,同时,注重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评审条件和硬件设施齐全,采购活动组织流程的各环节之间能够实现权责明确、岗位分离,基本建立起完备有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内控管理机制。
(二)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采购人普遍存在问题:
1、采购需求不明确、不完整,对实现项目采购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考虑不全面等。
2、采购人没有认识到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重要性,未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履约验收,尤其是政府采购服务不进行验收,弱化了政府资金的效能,规避了采购过程可能得违法责任。
3、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能认真学习和准确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得政府采购活动不能很好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六、考核结果
综合清徐县政府采购中心自查自评报告、考核小组考核情况,清徐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综合考核等级为优秀。
清徐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