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2024-11-04 09:58:17

一、项目编号

1499002024CGK01099

二、项目名称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四校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蓝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长治路418号全季酒店后院1005室

被投诉人1: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坞城南路50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凯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98号富力尚悦居1049底商

四、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答复内容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项目实质性要求严重不符,并且与榆次校区垃圾清运实际事实不符,中标供应商在本次投标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实质响应提供垃圾清运资质证明材料。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要求的是“投标人及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四校区主管)共同承诺”,既然是共同承诺就需要所有承诺人签字才有效,而中标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投标人及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四校区主管)共同承诺中没有主要管理人员签字,该承诺应按无效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撤销合同,鉴于该项目剩余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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