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7812024BCS00204
二、项目名称:中街村绿化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骏宏宸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小墩村桃园村民组88号
被投诉人 1 :介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介休市北坛中路222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中和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69号华宇国际B座11层D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磋商文件部分评审因素未设置具体评判标准,明确、基本明确、合理、比较合理、一般、完善、较完善、不完善等不属于量化指标。不利于投标人更好的响应评分标准。擅自扩大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完全可以为采购人勾结评标委员会控标提供条件。”
要求“对不合理的评分办法进行修改,重新组织采购。对采购人及代理公司的不严谨行为进行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介休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