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供应商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万荣县伟峰汽修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宝鼎路修理街33号
二、基本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四 罚
五、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运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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