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政府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询问、质疑答复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
四、考核方法
考核分自评、审查、总结三个阶段,采取单位自查自评,市财政局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的集采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实行网上签订委托协议、提交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随机抽取评审专家,采购活动的开标与评审、评标结果与通知、采购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采购流程全部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实施,执行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全程电子评标,实现采购全流程留痕可追溯、全过程公开透明。2023年度,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受理政府采购项目35项,累计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0028.77万元,成交金额9768.36万元,节约资金260.41万元,节约率2.6%;其中,公开招标12个,竞争性磋商5个,竞争性谈判8个,单一来源4个,框架协议6个;货物类14个,服务类20个,工程类1个。
2、存在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六、考核结果
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评定: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国家颁布的政府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熟悉市本级单位集中采购业务代理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市本级单位集中采购业务代理工作,并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高,但在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内审制度的执行上应进一步加强,考核得分95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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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