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5.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6.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7.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8.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
四、考核方法
单位自查、书面审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2023年度原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集中采购活动中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开标、评标、中标和招标、档案归档的各个环节作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开展较为规范。截至 12月 31 日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42个,实际采购金额9205.77万元,节约资金137.16万元,资金节约率1.47%,未收到关于因设置隐形门槛和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质疑、投诉,圆满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
2.存在问题:一是采购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评分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考核得分为97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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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