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1072024CCS00059二、项目名称:
太原市杏花岭区无物业小区病媒生物孳生地化学防治消杀服务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太原市鑫腾飞灭蟑螂灭鼠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东头道巷 10 号商铺 D01号
被投诉人 1 :太原市杏花岭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99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晟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水西关南街5号世纪大厦 209 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公告中公示的部分采购从业人员属于未经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而从事政府采购组织活动。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评分细则中设定“类似业绩及业绩分20分”存在变相排挤和阻碍新成立无业绩潜在供应商参与充分竞争。投诉事项3:《磋商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实施方案》和《后续服务方案》的评分标准内容设定存在未细化、量化以及不明确问题,采购需求设定存在笼统、概念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