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9232024AGK00072二、项目名称:
代县新城小学图书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 1 :代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代县东大街
被投诉人 2 :山西志城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恒大未来城6-21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山西志城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代县教育科技局就本项目质疑未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在法定规定时间内给予质疑供应商任何明确的答复。投诉事项2,本项目采购制指定样书控标。投诉事项3,从业技术人员保障安排。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晋采购〔2023〕10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在线质疑,认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该项目样书不存在特定作者、书号、出版社等,指定样书不具有指向性,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七条,该项目中技术人员保障与投诉事项中从业人员保障无关,技术人员保障符合要求,投诉事项3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代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