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10292024CGK00181二、项目名称:
乡宁县紧密型医共体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软件开发)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皓涵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莫高大道11号(幸福家园5号楼1单元)
被投诉人 1 :乡宁县医疗集团(乡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乡宁县迎旭东大街210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二类医疗器械,应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具备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被投诉人相应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2,本项目要求代理商投标不合理,被投诉人相应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3,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近年已采购项目存在大量重复建设的内容,违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浪费财政资金,被投诉人相应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4,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合理,被投诉人相应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5,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不严谨,存在多处不明确或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影响投标人正确响应招标文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被投诉人相应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6,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将价格部分分值设定为10分,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投诉人相应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4、5、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3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山西省乡宁县财政局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