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长子县交通运输局
2、地址:山西省长子县南大街368号
二、基本情况
该单位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拟对该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 罚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长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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